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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排污许可证拟注销通知书(中山市雅泰涂料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9-26 分享:

中山市雅泰涂料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有关行政许可的注销手续:(一)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二) 赋予公民特定资格的行政许可,该公民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三)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终止的;(四) 行政许可依法被撤销、撤回,或者行政许可证件依法被吊销的;(五)因不可抗力导致行政许可事项无法实施的;(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你司属上述情形(一),我局拟注销你司持有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2000784852438W001U)。

  你单位如对上述拟注销决定有异议,可在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要求、陈述申辩意见。逾期未提出听证要求、陈述申辩的,视为你单位放弃听证要求、陈述申辩权利。

  特此告知。


  中山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6日

  联系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 0760-23337813

  联系地址: 中山市南区城南一路218-226号第六幢南区综合行政执法局2楼执法三队1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