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教育部 财政部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贴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37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调整稳就业政策措施全力促发展惠民生的通知》(人粤府办〔2023〕13号)等文件精神,加强中央和省级就业创业补助专项资金的公示公开工作,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现将2023年11月“免申即享”的拟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的55家企业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1.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传真资料、来访等形式,向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如实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提倡签署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2.公示时间:2023年12月04日至2023年12月06日,共3个工作日。
3.受理单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
地址:中山市南区银潭中路6号
邮政编码:528455
联系电话:0760-23336611
传真电话:0760-88897466
附件: 2023年11月拟享受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企业名单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
2023年12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