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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知识知多少?

信息来源:中山市农业农村局 发布日期:2024-07-15 分享:

  不规范处理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会对土壤、水源、环境造成污染,对畜禽养殖甚至人民群众健康造成危害。请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药经营者进一步提高认识,主动回收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进一步保护好我们的美丽家园。

  一、什么是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

  农药包装废弃物是指农药使用后被废弃的与农药直接接触或含有农药残余物的包装物,包括瓶、罐、桶、袋等。此外,农膜包装废弃物还包含废旧农膜(棚膜与地膜)、肥料袋、水果套袋等农业生产包装废弃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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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危害是什么?

  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以塑料材质为主,这类材料在自然环境中难以降解,散落于田间、道路、水体等环境中,造成严重的“视觉污染”,如果简单焚烧又会产生二噁英等有毒气体;掩埋在土壤中形成阻隔层,影响植物根系的生长扩展,阻碍植株对土壤养分和水分的吸收,导致田间作物减产;在耕作土壤中影响农机具的作业质量,进入水体造成沟渠堵塞;破碎的玻璃瓶还可能对田间耕作的人畜造成直接伤害。另外残留农药随包装物还会对土壤、地表水、地下水和农产品等造成直接污染,并进一步进入生物链,对环境生物和人类健康都具有长期的和潜在的危害。

  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有法可依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应当及时回收农药、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和农用薄膜,并将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

  《农药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农药使用者妥善收集农药包装物等废弃物;农药生产企业、农药经营者应当回收农药废弃物,防止农药污染环境和农药中毒事故的发生。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管理办法》第六条: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和使用者应当积极履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义务,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并进行处理。第十条:农药生产者、经营者应当按照“谁生产、经营,谁回收”的原则,履行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场所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装置,不得拒收其销售农药的包装废弃物。第十一条:农药使用者应当及时收集农药包装废弃物并交回农药经营者或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不得随意丢弃

  《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农用薄膜使用者应当在使用期限到期前捡拾田间的非全生物降解农用薄膜废弃物,交至回收网点或回收工作者,不得随意弃置、掩埋或者焚烧。

  四、按规定回收处理违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农业投入品生产者、销售者、使用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肥料等农业投入品的包装废弃物或者农用薄膜,或者未按照规定及时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交由专门的机构或者组织进行无害化处理的,由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农业投入品使用者为个人的,可以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五、如何科学回收处理?

  1、农药生产者、经营者。

  农药经营者要自觉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在店内显著位置设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桶;建立回收台账,记录农药包装废弃物的数量和去向信息,回收台账应当保存两年以上;要采取有效措施,引导农药使用者及时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并妥善贮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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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药使用者

  农药使用者要自觉承担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义务。在施用过程中,配药时应当通过清洗3次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残留农药,并及时收集使用后的农药包装废弃物,交回农药经营者,不得随意丢弃。

  农药等农业包装废弃物实行有偿回收中山市所有镇街均开展了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废旧农膜有偿回收工作。农民主动送回相应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到回收点(农药经营店),可以获得奖励金,既保护了农业环境,还增加了收入,利国利民利大家。建议农民朋友配药时应当通过清洗等方式充分利用包装物中的农药,减少、清除农药包装废弃物内残留的农药;在春耕备耕、夏收秋收等关键时节采用机械或人工收取捡拾的方法及时回收废旧农膜,进一步降低农药农膜等农业包装废弃物对土壤、水体等生态环境的污染风险。

  在此倡议广大农民朋友和农药经营者积极行动起来,共同参与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主动捡拾清理田间地头丢弃的农膜及农药包装废弃物,一起保护我们的生活环境,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