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本机关定于2024年11月21日上午9时在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就中山市南区桂盛发泡工艺厂涉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一案,举行公开听证会。
特此公告。
举行听证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二路1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10 会议室
联 系 人: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室
联 系 电 话: 0760 - 88899630
中山市南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 11 月1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