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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发证前信息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2-11 分享:

  根据《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经我局审查,以下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符合相关要求,拟发放《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证》,现依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被公示的申请人和食品小作坊的资质、条件等与食品安全相关事项有异议的,可以向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分局提出,我局在收到异议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核实有关情况,对于异议成立的不予登记;异议不成立或者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核发登记证。 
  联系电话:0760-23333118       邮编:528400
  通讯地址:中山市南区康南路13号

序号

小作坊名称

生产地址

负责人

食品种类

1

中山市南区刘圣面店

中山市南区恒美跃进路路口(恒美市场)熟食商铺第4卡

刘圣

谷物粉类制成品:生湿面制品**

2

中山市南区豆康豆腐加工厂

中山市南区西环三路27号之一(一楼、二楼)

吴荣德

非发酵性豆制品:豆腐,豆腐泡,豆腐干,豆腐皮**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分局

2025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