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及《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现公布南区201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内容涵盖南区办事处201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南区办事处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zsnq/gkmlpt/annualreport)下载。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南区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区城南二路1号南区机关办公大楼623室,邮编:528455,电话:0760—88891236)。
一、概述
南区办事处根据《条例》及省、市有关文件要求,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制度,拓宽公开载体,规范公开形式,加强学习培训,强化督促检查,努力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在我区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一)信息公开机制不断完善。大部制改革后,结合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充实区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成员,积极研究解决政务公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对政务公开的统筹领导和协调推进。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审查领导责任制、责任追究制、保密审查责任制、发布协调机制,明确信息审批层级管理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及时、高质、全面。印发《2012年南区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推进财政预算决算、食品安全等9大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不断健全信息公开工作制度,规范信息公开的程序、时效,统一全区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书的答复格式,做到依法公开。
(二)信息公开力度不断加大。围绕区办事处中心工作,优化网站管理,丰富网站内容,强化信息发布、网上办事、政民互动等功能,积极拓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加强信息审核力度,力求准确、及时发布政府信息。深化以用户需求为导向的服务理念,不断完善“互动服务”、“投资服务”、“民生服务”栏目,做好“南区新闻、南区视频、中山新闻、政务公开、区长信箱、平安中山、知名品牌、招投标信息、招投标公示、网上咨询等主要板块的内容保障。同时,极力做好公开后舆情跟踪,对易于引发炒作的情形,及时发布正面信息,正确引导舆论。
(三)信息公开渠道不断拓宽。通过中山电视台、电台、中山日报、中山商报等市内主流新闻媒体发布有关公告。与省内媒体合作,开展南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报道。积极参与中山电台举办的“周五民生”栏目,关注民生,为民排忧解难。充分发挥档案馆政务信息资源汇集的优势,不断拓展社会服务功能,完善已公开现行文件和开放档案查询服务,方便群众查找信息。充分发挥“企业之窗”的作用,加大对企业政策宣讲、业务指引的力度。
(四)信息业务培训不断加强。组织举办全区文秘业务培训班,各部门、社区分管领导及文秘参加培训,重点对政府信息公开、公文写作、办文流程等进行培训,使各单位充分认识到政府信息的重要性,切实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与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联系、交流,了解、学习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和做法。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是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公开。2012年,侨乡南区网站主动公开南区新闻213条、南区视频新闻36条、公文125条、人事信息9条、招投标信息34条、招投标公示20条。涉及政府信息公开平均每天点击量258次。二是通过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2012年,《南区通讯》、《大事记》各印发12期,于机关办公大楼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各社区在社区信息公开栏主动公开社区工作情况。三是通过办证窗口公开。利用二楼办证窗口的公示平台,放置省市区的政策宣传册,方便群众阅览,年累计派发宣传册1600册。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2年,共受理市民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咨询633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527次,网上咨询(区长信箱、办事咨询、投诉建议)106次。咨询的主要内容为投资服务、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市政设施建设、行政审批事项、社区工作、学生入学、积分入户等方面的问题。咨询均有回复,未发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投诉。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在政府信息公开过程中,区办事处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经费支出纳入年度预算。2012年,我区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2年,因不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而提出的行政复议案件0件。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2年,我区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发布不够及时、内容不够规范;二是队伍业务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针对存在的问题,将抓好如下工作:
(一)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按照依法及时公开、规范公开的原则,注重公开信息的全面性。扩大公开范围,注重时效性,在规定的公开时限内及时、主动发布政府信息。突出公开重点,把政务公开工作的着力点放在群众反映最强烈、社会影响较为广泛的问题上,抓好重点部门、重点事项和重点环节的政务公开,保证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加强学习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加强对各单位的指导和经验总结,充分发挥党委、政府的示范带动作用,适时通过经验交流会、现场工作会议、调研考察等形式开展工作交流。积极参加相关业务培训,组织与其他镇区或单位进行交流、学习,加强各业务人员的学习培训,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与区监察室、综治维稳办、社会事务局等有关单位对照《条例》及《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