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南区街道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特警队伍人员一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1.勤务辅警(中级雇员)5名
2.勤务辅警(服务雇员)20名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对象:
具有国家承认大专以上学历(退伍军人可放宽到中专或高中)。报考人员须于报名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具有国(境)外学历、学位人员须出具教育部所属相关机构的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国有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热心公安工作,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遵纪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4.男性,年龄在18周岁至28周岁,(1993年3月1日至2004年2月28日)。身高1.7米或以上,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的履行公安工作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5.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退伍军人放宽至中专或高中学历;
6.能胜任夜间值班、巡逻、抓捕、应急处突等工作,退伍军人或取得二轮摩托车驾驶证者优先录用;
7.有三年及以上辅警(巡逻或办案)工作经验(需提供单位证明或社保证明),优先考虑录用,并推荐为普通雇员。
8.报考中级雇员的,需系特种部队退伍,具有散打、擒拿格斗、攀登、防爆、潜水、游泳(救护)、排爆等专业军事技能等专业技能,或散打省级比赛获得三等奖以上、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称号。
(三)以下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1.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
本公告发布起至3月7日17:30。联系电话:88890918、23189209。
(二)报名方式
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请下载并填写《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将表格(含本人近期大一寸彩色证件照片)、户口簿、学历证书、学士学位证、专业资格证书技能证书、荣誉证书、驾驶证、退伍证、《新冠病毒肺炎疫情疫情防控承诺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的扫描件(PDF格式)做成一个压缩文件,发送至邮箱:nanquzzb@yeah.net,邮件主题及附件名称注明“姓名+报考岗位+本人最高学历及专业”。资格审核后,如符合条件则另行通知考试事项。通过资格审核名单将在相关网站上进行公示。
报名者提供的报考资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和聘用资格,并追究责任。
四、考试
1.本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无需笔试,按照报名、资格审查、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审核等程序,择优录用。
2.考试科目:体能测试、面试;考试总成绩=体能测试×50%+面试成绩×50%。
3.体能测试不组织补测,纵跳摸高测试不超过三次。10米×4往返跑、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其中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体能测评不合格者不能参加面试。体能测评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国家公务员局联合颁布的《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4.面试入围按招聘岗位拟聘用人数的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从体能测评入围考生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入围考生人数少于1:3比例的,按体能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5.体能测试科目和面试由南区街道办事处党建工作办公室和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联合开展。
6、体能测试和面试时间、地点:以通知时间为准。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是在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的,为保障广大考生和考务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和安全,考生必须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所有考生须从考前14天起,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所有考生在考点、考场期间须全程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
本次招聘严格执行以下防疫要求:
(一)可正常参加考试。
考生“粤康码”为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正常(考前14天内无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旅居史),凭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考试。
(二)不得参加考试。
1.“粤康码”为红色或黄色的考生;
2.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次密切接触者;
3.未按照广东防控政策完成健康管理的境外旅居史人员、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地市(直辖市为区,下同)其他地区的考生;
4.不能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因疫情影响导致本次招聘工作时间调整的,本单位将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作出合理安排,并及时发布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中山南区政务网站或“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微信公众号有关疫情防控调整考试安排的最新消息。
六、体检和考察、公示
体检标准参照有关规定执行,考察按有关规定进行。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根据实际需要决定是否递补,若递补则按成绩高低确定体检、考察人选。考察合格者将在中山南区政务网站公示5天。
七、录用
考生经考试、体检、考察和公示合格后,择优录用。
本公告由南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办公室)和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负责解释,岗位招聘条件及报名相关事项咨询电话:0760-88890918、23189209。
附件:1.中山市公安局南区分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2.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承诺书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