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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街道党工委关于刘新文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4-30 分享:

  各党组织、单位、社区:

  经研究,决定:

  刘新文同志任南区街道食品药品监督所所长(管理八级岗位),试用期1年,免去其南区街道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职务;

  贺家宝同志任南区街道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副主任(管理九级岗位)。

  特此通知



  中共中山市南区街道工作委员会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