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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办事处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行动方案(试行)的通知(已失效)

        文号:中南办〔2019〕53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23 分享:

《南区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 行动方案(试行)》的政策解读


各单位、社区居委会:

现将《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引进工作的行动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191223



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人才培养引进工作

的行动方案(试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人才强区战略,全面提升人才工作层次,根据市委《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有关精神,结合南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未来发展目标和人才队伍状况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人才工作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以重点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为导向,以政府为主导、用人单位为主体,坚持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为核心,以紧缺适用为导向,以统筹推进各类人才队伍建设为重点,创新人才政策体系,完善服务保障机制,优化创新创业环境,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贡献突出的人才队伍,全面建设创新型科技园区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撑。

二、工作机构和机制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密切联系群众优势,完善党工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发挥重要作用的人才工作新格局。成立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专人负责人才工作。加强重点人才工程监测考核,建立人才退出机制和失信惩戒机制。  

(二)落实党政班子成员联系专家制度。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人才工作机制,完善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联系专家名单,通过座谈交流、信息沟通、走访调研、节日慰问等形式,及时掌握人才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加强思想引导和政治引领。南区办事处鼓励、引导行业协会发挥服务企业、服务人才的积极作用,探索有效的沟通机制。

(三)完善人才资金投入管理机制。区财政设立“南区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作为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的配套和补充,由组织人事办公室计划统筹,用于促进南区人才的各项工作。同时建立以用人单位为主、共同分担、社会力量广泛支持的多元化人才资金投入机制,加大对人才工作的资金投入力度。

三、范围对象

紧缺适用人才是指适应南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要求,特别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构建现代产业体系所急需的人才。紧缺适用人才的范围由组织人事办公室牵头,会同经信局、人社分局、宣传办、文体教育局等部门,根据《中山市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导向目录》(以下简称《人才导向目录》)及南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进行确定,以实现人才开发与产业结构、岗位需求的紧密对接。

被列入《人才导向目录》的以下人员,均属本区培养引进对象: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取得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获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在南区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且表现优秀的人员。具体为以下十个层次的人才:

第一层次至第八层次: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培养引进紧缺适用人才的意见》(中委〔2010〕7号)、《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关于新增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七层次认定标准的通知》及《中山市企业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中人社发〔2015〕80号)执行。

第九层次:在南区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或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拥有本科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技师以上职业资格证人员。

第十层次:在南区企业连续工作满2年,拥有大专学历且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证人员,或具有特殊专业技能并获“市级职业技能竞赛”中获前六名等次1次或以上的人员(每年评选一次)。

社科、新闻、文学艺术以及其他领域急需的专业人才参照以上标准划分层次。

培养引进各类各层次人才,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严谨的科研作风和科学、求实、团结、协作的精神;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无参加非法组织及活动记录。除对有特殊贡献的可适当放宽条件外,原则上第一至第八层次人才年龄须在55周岁以下,其他人才年龄须在45周岁以下(其中有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应在35周岁以下),第九至第十层次人才年龄一般须在45周岁以下,(其中有特殊专业技能人才年龄应在50周岁以下)。

四、具体措施

(一)发放特殊津贴、购房补助。属于本意见所列第一至第八层次人才且符合当年《人才导向目录》要求的,并经市人社局评定(认定)为第一层次至第八层次人才的,按照市人才引进相关政策规定执行,领取相关的特殊津贴、购房补贴。

(二)设立人才继续教育、技能提升奖励。对符合南区第一至第十层次标准的人才,近两年在本区企业连续工作且至申请之日仍存在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取得与从事岗位对口的更高层次学位、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的给予一次性奖励。具体标准如下:

1.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博士学位的个人奖励10000元;

2.获得硕士研究生学历或硕士学位的个人奖励5000元;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的,协助申领团工委、工会的相关补贴;

4.获得正高级职称的个人奖励5000元,副高级的奖励3000元;

5.获得高级技师职业资格的个人奖励1500元;

6.获得中级职称的个人奖励1000元;获得技师职业资格的个人奖励800元。

以上工作时间均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三)设立特殊岗位培训补贴。近两年在南区企业连续工作且至申请之日仍存在合法有效劳动关系的人才,因企业发展或个人业务能力提升需要,参与学术交流、培训研修等活动,对产生的课程费用,由南区办事处给予培训补贴,具体标准如下:

1.第一至第三层次人才:每人每年不高于30000元;

2.第四至第六层次人才:每人每年不高于20000元;

3.第七至第八层次人才:每人每年不高于10000元;

以上工作时间均以参加社会保险时间为准。

(四)实施人才成长培养工程。全面整合各类教育培训资源,完善继续教育和职业培训体系,搭建高技能人才训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高质量公共实训基地。与有资质的高校合作,在区内设立若干学历、技能提升培训基地,每年协助企业对员工进行学历及技能培训。大力促进人才健康成长,保证人才资源的保值增值。

(五)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设立“中山南区人才突出贡献奖”和“中山南区爱才重才奖”,适时评选、表彰各行业杰出人才。设立人才联谊会,充分调动各类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努力开创广纳群贤、人才辈出、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人才工作新局面,弘扬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尊重知识、尊重创造的社会风尚。

(六)实施技能人才激励计划。大力发展职业技能教育,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每年组织开展市、区企业职工技能大赛,选拔优秀技能人才予以奖励。

(七)积极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大力引进、扶持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大企业、大项目,努力形成产业优势。适应产业发展要求,加快科技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在支柱产业、优先发展的高技术中产业创建、引进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市财政资助经费的基础上提供30%-50%的配套资金予以资助,最高资助限额为500万元。对区内新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在市财政资助经费的基础上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的资助。加强对人才科研成果转化的引导,促进和指导高端人才以成果创业。加强知识产权服务和保护,做好紧缺适用人才创新创业知识产权政策和有关信息的咨询和服务。大力推进银企合作,支持中小企业实施上市等资本经营战略,建立企业融资新模式。

(八)为人才提供健康体检。将经认定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八层次)纳入南区干部保健和住院慰问对象范围,在管理期内享受科级或以上级别医疗保健服务待遇,逐步建立高层次人才电子健康档案。及时记录其动态健康信息,并向高层次人才提供健康状况查询服务。

(九)优化区内子女入学政策。完善南区公办中小学入学积分制度,将人才的学历、职称、社会贡献等纳入子女入学积分权重。在南区工作或居住的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第一至第六层次)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入学,享受本市户籍学生同等待遇,协助办理相关入学申报工作,如需入读南区公办中小学的,优先保障其入学。第七至第十层次人才的非本市户籍子女入学,由南区教育部门根据富余学位进行统筹尽量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

(十)建设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整合相关职能部门建设“一站式”人才服务平台,建设人才服务APP,进一步优化人才服务流程,提供高效便利服务;依托良都全民公益园,健全和完善南区人才联谊会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文化活动、沙龙讲座、技术交流等多元化活动,满足人才在生活、文化、技术提升等多方面的需求,帮助企业人才适应南区,加强政府“引才”力度。

本试行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试行期一年,最终解释权归南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