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文件:《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各单位、社区: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相关要求,现对有效期届满的《关于印发<南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南办〔2008〕39号)等5份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通知
附件:决定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