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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办事处关于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7-12-14 分享:


   为促进行政审批流程改革,进一步落实简政放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利益,提高市场活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相关规定,我区对2006年以来以南区办事处名义发布的“放管服”改革涉及的规章、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清理结果公告如下:
  对《印发<南区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南办〔2006〕56号)等8份文件予以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废止文件目录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