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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办事处关于成立南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19-12-04 分享:

各相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对南区就业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凝聚就业工作合力,更好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区办事处决定成立南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全区就业工作,研究解决就业工作问题;研究审议拟出台的就业工作政策,部署实施就业工作改革创新事项;督促检查就业工作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各部门任务完成情况,交流推广经验。

       二、组成人员

       组  长:刘钊妍(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副组长:人社分局、文体教育局、社会事务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部门负责人。

       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人事办、经信局、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住建局、财政分局、总工会、团工委、妇联、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分局、公安分局、良都社区、北溪社区、城南社区、马岭社区。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社分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联系电话:0760-88899822。办公室主任由人社分局局长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担任。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必要时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附件: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中山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中府办函〔2019〕124 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19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