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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0-04-08 分享:

       2019年以来,南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等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认真落实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中山市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紧扣《南区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的建设,努力创新依法行政的工作方式和体制机制,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9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强化领导责任,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强化组织领导,确保责任到位。我区党工委、办事处成立了以区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为组长,区党工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责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相关部门配合抓的工作局面。2017年法治中山建设考评,我区并列全市第一;2018年6月,我区被全国普法办公室评选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先进单位”;城南社区、马岭社区、良都社区和北溪社区均达到省级创建标准,被评为广东省“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单位 。南区法治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加大投入力度,确保经费落实到位。区司法所将普法教育经费按常住人口每人/年不少于2元、暂住人员和外来务工人员每人/年不少于2.5元标准,列入区年度财政预算并及时划拨,足额到位,为我区全民懂法全面普法提供了强有力的经费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简政强区和事权下放衔接工作到位。开展简政强镇事权改革工作以来,我区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精神,充分运用好市下放的各项事权,认真履行各项职能,依法完善简政强镇与事权下放工作,积极协助解决好各级事权下放的法规依据、程序和规范操作。同时,适当下移行政执法重心,减少行政执法层次。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争议协调机制,从源头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缺位问题,提高执法效率。区工商分局及时学习消化上级各项改革举措,促进各项措施落地,扎实做好服务保障,企业注册登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推行率达100%,“多证合一”和“证照分离”改革有序进行。

       加强监管营造良好价格环境,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一是做好价格认定工作。2019年1-10月共受理区公安分局价格认定协助书39宗,出具结论书29份、复函10份,涉案财产金额约10.72万元。二是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2019年1-10月,区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南区经济发展专项资金试行管理制度》等6份政策措施进行公平竞争复核。经复核,一致认为政策措施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三是强化价格监督检查。2019年8月,对锦绣蓝山小区、永安新城、碧桂园凤凰城、越秀星汇云锦、中澳滨河湾、正邦广场等区内多个停车场开展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检查,经检查,绝大多数停车场严格落实明码标价规定,在停车设施入口处及缴费地点的醒目位置设置标价牌,标明停车设施经营单位、地址、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费方法、收费依据、服务内容、免费停放时限、投诉举报电话等。四是加大涉企收费清理力度。2019年2月,我局要求各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填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工作台账》。经各职能部门反馈,我区在国家重点部署规范的相关领域收费、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电子政务平台收费等项目无涉及相关业务开展或不存在违规收费行为。五是做好农副产品价格调控工作。2019年3月,我局按照绩效评价评分表的指标体系对中山市百乐购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进行初评并上报市发展改革局。4月,根据《关于中山市农副产品价格调控项目库成员单位2018年度绩效评价结果的通报》(中发改价控〔2019〕174号),中山市百乐购有限公司南区分公司被评价为“优良”级次。

       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一是推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化、信息化管理。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网上运行机制,建立执法全过程网上记录制度,做到所有执法单位网上办案(涉密案件除外)、一切行政处罚权力网上运行、全部执法流程网上记录。二是健全落实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监督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区法制办、监察室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对行政处罚案件网上运行实施监督,各执法机构的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须经本部门法制机构或专业法制人员进行合法性审查。三是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和权责清单公示制度,将政府及部门的工作职能、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限、工作流程、监督举报电话等向社会公开,重点推进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环境保护、产品质量、工程建设等领域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案件监督检查方面的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和行政许可实施监督检查信息公开。四是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行政执法人员必须参加市法制局举办的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对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进行测评,测评成绩不合格的重新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后才能申领执法证,必须达到100%持证上岗。加强对全区115名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的动态管理,在全区行政执法机关开展端正执法理念、坚持执法为民,改进执法作风、坚持文明执法,做到审慎监管,柔性执法。

       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为民营企业发展创造积极条件一是大力推动简政放权、减证便民。今年以来两次下放登记权限,进一步简化办证流程。市场监管分局权限的商事登记业务除变更需科员交叉审批外,其他业务基本都由科员一人审批,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审批时间。二是大力推行网上审批业务,压缩办证时间。利用广东一窗受理系统及中山市商事登记全程电子化智能申报两大业务平台分别对业务进行预审,通过手写签名模式和无纸化模式两种方式接收预审后的登记申请,最大限度减少群众跑动次数。近期又增加了邮政快递营业执照服务,真正做到与企业“零见面”。企业设立登记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对应业务的网上办理时间不超过1个工作日。务求让民营企业感受到登记业务高效便捷。三是优化办事窗口。为提供更好的窗口服务,市场监管分局对商事登记业务与食品药品许可业务窗口进行合并,两种许可实行通办,窗口人员进行大培训,要求熟知两项许可的要求,进一步提升服务水平。四是持续推进“减证便民”,取消“同址证明”。一方面大力推行住所申报、承诺制等新措施进行经营场所登记;另一方面在业务过程中,对确需核实是否同一地址的业务,在申请人的授权委托后向社区查询,查询信息通过内部的OA系统流转,全流程无需申请人跑动,完全由部门之间做好沟通核实,并由受理人员将有关文书打印归档。

       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督工作。根据《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有执法证的人员录入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区市场监管分局根据市市监局部署的两次“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分别开展对辖区内4家保健品店和药店进行检查,着重监管宣假广告和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期间对两家因通过登记依据无法联系的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对辖区内33户企业进行检查监管,并将监管结果录入中山市商事监督平台进行公示。

       (三)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强化立项审核及合法性审查,提升规范性文件质量。区党政办严格按照《中山市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把规范性文件立项、审查、备案等环节,杜绝规范性文件与现行法律法规和政策相冲突,提升规范性的权威性、合法性、有效性。2019年规范性文件立项5件,已完成5件,完成率100%,向市政府市法制局报备5件,正在备案0件,备案率100%。

       (四)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做好年度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的编制和发布。落实党工委、政府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以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每月召开党政班子联席会议,讨论提交会议的具体决策事项,听取每位班子成员的意见和建议,进行集体决策,做到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健全落实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和法律顾问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把关作用。执行重大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法定程序。

       加强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建设。为提高我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办事水平,推动基层法治化管理和基层民主法治建设,今年我区聘请了广东登鼎律师事务所为我区的常年法律顾问,加大了对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和相关民事合同的指导、审核工作。律师所指派专职律师到我区驻点办公,为我区依法决策及其他涉法事务提供法律意见;参与规范性文件草案的拟制、讨论、合法性审查和经济项目的谈判,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等重要法律文书;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民事诉讼应诉工作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的行政处理;配合我所开展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社矫安帮工作。法律顾问为我区各部门审核各类合同并出具法律意见书152份、草拟、讨论、审查规范性文件5份、办理行政诉讼18宗、民事诉讼4宗、草拟、修改、审查经济合同117份、开展法制讲座9次、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股权纠纷案7宗、接受各职能部门和群众法律咨询86人次等。

       (五)完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

       为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南区建立政务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坚持和完善党工委统一领导、办事处主抓、党政办协调、监察室监督的良好机制,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落实。

       严格落实《中山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明确公开政府信息的范围、方式和程序,加强收集、审核、发布政务信息。严格执行“三审”和保密审查制度,按照“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信息发布的起草部门需经部门领导签审后,由党政办负责对发布信息进行终核发布。发挥政府网站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强与市政府网站的对接,不断完善网站功能,提升网站的服务功能和信息公开实效和时效,及时更新人事信息、财政预算、网络问政等栏目,发布和解读政府信息,深化政府与公众的互动交流。积极拓展政务公开阵地,利用中山南区微信公众号发布各类政务活动信息。2019年1-10月,全区主动公开文件18份,政务动态类信息356条,办事指南2906项(其中,涉及办事处2886项,4个社区20项),财政预决算信息16条,人事信息13条,公告公示信息94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74条,五公开信息55条,规划统计信息1条。加强政府网站与网上办事大厅对接,提升便民服务水平,南区网上政务服务窗口在线申办事项达298项。充分运用新媒体手段拓宽信息传播渠道目前,中山南区微信公众号向公众发布信息1302条,总阅读量近百万次,粉丝总量达47856人。

       (六)加大社会矛盾化解力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我区进一步规范接访阵地建设,以依法及时就地解决群众合理诉求为目标,着力打造阳光信访、责任信访、法治信访,同时严格要求工作人员将信访业务知识落到实处,规范前台接待来访的行为、语言,创建“人民满意窗口”,提升来访接待服务水平。综合利用书记接待日制度、领导干部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律师陪同接待群众制度等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引导群众依法信访。实行网上受理投诉监督制度,及时回复和处理网上投诉监督事项。截至2019年10月底,接到群众来信来访103宗。其中,来信2宗,来访45宗,上级转办51宗,信访复查5宗;到区集体访1宗,到市集体访3宗;涉法涉诉16宗,重信重访8宗,三级终结1宗。受理52宗,已调处结案46宗,正在调处6宗,结案率88.5%;其中,受理信访复查2宗,已调处结案2宗,结案率100%;受理集体访3宗,已调处结案3宗,结案率100%。

       截至2019年10月底,网络信件共受理1604宗,其中,“12345服务热线”受理1710宗。“12345服务热线”办结1680宗

       区司法所健全诉前联调工作机制,在区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和相关行业调委会建立诉调对接工作站。实施人民调解“以案定补”机制,该机制的推行,有力提升了人民调解工作成效。不断完善各社区人民调解组织和提高人民调解员的综合素质。四是不断完善行业性专业人民调解组织沟通联络、信息数据共享、专业知识咨询和联合协助调解等机制,迅速有效地化解相关领域的矛盾纠纷。今年,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宣传活动8场次,各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民间纠纷78件,成功调解78宗,调解率100%,调解成功率100%。

       区司法所建立法律援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降低了法律援助经济困难门槛,扩大援助范围。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体系,提高法律援助案件办理质量。落实受援人回访制度,主动了解办案人员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执业纪律等情况。 今年,共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活动7场,受理诉讼法律援助6件,超额完成“每年5件”的法律援助案件指标,未接到群众投诉,未发现违法违纪情况,受援人满意度达100%。

       做好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区司法所严谨开展“每万人口行政诉讼发案率”指标攻坚行动,坚持树立“法治政府,复议为民”的理念。截至10月,共处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行政处理案件9件。近几年来,全区没有发生经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被撤销、变更和确认违法或无效的行政执法行为案件,无因执法行为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

       ()加强组织领导,配备专职法制员,强化工作职责

       我区完善法制员制度,明确分管法制工作的领导和一名法制员,促进法制员逐步向专职化和专业化配备发展。建立QQ联络群等网上交流平台,群内定期传达市、区文件精神,供各部门法制员学习交流和对照借鉴。充分利用OA办公系统,通过邮件形式加强法制员与法制办日常的业务沟通。每一项执法行为、每一个执法环节都做到于法有据、有章可循,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格执法程序,依法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落实依法行政考核制度,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部门、村(社区)的实绩考核,夯实了工作责任。三是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建立培训制度,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人民调解员进行业务培训;加强法律服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大局意识。

       ()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我区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教育。围绕“构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主题,大力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教育,结合“一村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体现律师在普法教育中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引导群众依法办事。一是,重点加强对公职人员、社区干部、企业管理人员、村居群众和在校中小学生等重点对象进行普法;二是,按照《关于做好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试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组织我区公职人员学法考试;三是,举办“法律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业、单位”系列法治讲座,各种活动均邀请专业律师和村居驻点律师进行授课和参加咨询活动;四是,结合2018年“春风行动”大型人才招聘会、“三八”劳动妇女节系列法律咨询服务活动、“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4·15”国家安全教育日、“6·26”国际禁毒日、组织“12·4”国家宪法日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活动开展法治宣传活动。

       区司法所着力打造普法宣传阵地。一是为扎实推进普法工作,对普法宣传阵地法治园、法治长廊、各社区法治宣传栏内容进行定期更新。二是结合不同时段的法治宣传任务编制出版《法律常谈》月刊。三是开通“南区司法所”微信公众平台针对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每周至少推送2期的普法宣传内容,并开设有奖问答专栏,有效地调动了居民参与法治建设的积极性。四是定期在各社区放映法治电影,同时在现场开展普法咨询活动。

       今年,开展普法宣传及法律咨询15场次;接受群众咨询近3000人次;法治讲座23场次;放映法制电影4场次;制作出版法治长廊4期共16版、法治宣传栏6期共16个宣传栏96版、《法律常谈》月刊12期共87600份,受教育群众10万多人次。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设想

       2020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创新社会管理,统筹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努力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法治社会建设和法治文化建设,为建设幸福和美南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围绕区党工委、办事处中心工作,认真履行审核合同的职责。一是对社区的土地租赁、物业资产租赁合同严把审核关;二是联合区常年法律顾问加大对职能部门的执法行为和相关民事合同的审核工作,更好地为南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服务。

       (二)严格按照各级规定加强重大行政决策风险防范管理。进一步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前置合法性审查,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行政决策和规范性文件必须送市法制局进行备案审查,否则,不得提交党委会讨论。落实专人负责,对已有规范性文件,做好清理工作,确保文件的适用性和有效性,及时向社会公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完善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公布、备案等工作,积极改进规范性文件制定办法。

       (三)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法制机构工作人员专项培训机制,创新培训方式,丰富培训内容,提升依法行政素养和能力。联系、对接市业务对口单位发挥业务专业优势,指导基层执法干部日常工作开展,让基层执法干部的专业水平得到快速提升。创建学习实践专业化平台,以党校、社区平台、非公经济组织示范点等为主要学习实践阵地,坚持分级分类、因人派学、多元施教的原则,有计划、分批次、精选内容,开展基层执法干部队伍集中轮训,搭建起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学习实践专业化平台。

       (四)完善部门权责清单。本着“应取尽取”的原则,各部门以门户网站公开的权责清单为基础,梳理完善规范本部门权责清单,确保清单中事项按照上级要求应取消的必须取消,对取消事项逐项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明确责任主体和工作方法,对保留事项进一步完善相关设定依据、流程、指南、责任主体、追责情形及追责依据。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梳理出区属部门应取消的行政许可事项,及时调整权责清单,更新政府门户网站,推动行政权力监管精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