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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办事处印发2020年南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20-04-20 分享:

各单位、社区居委会:

       现将《2020年南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2020年4月17日  



2020年南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和安全生产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马兴瑞省长在全省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暨第一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及市委主要领导关于加强我市火灾防控工作批示,持续加大社会面火灾防控工作力度,全力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有效提升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能力水平,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减少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压减小火亡人事故,为服务南区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组织架构

       为切实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谢军杰(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副 组 长:李帝松(党工委委员)

       邓仲汉(党工委委员、公安分局局长)

       乔  辉(城区消防大队大队长)

       成员单位:党政办、组织人事办、应急管理分局、综治维稳办、市消防支队城区大队、人社分局、宣传办、文体教育局、宣传文体中心、教育指导中心、经信局、社会事务局、住建局、卫计局、交通分局、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公安分局、供电分局、交警中队、各社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应急管理分局,负责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应急管理分局局长崔宇飞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负责人为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

       三、整治时间

       2020年4月17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其中“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居民住宅的集中整治时间为4月17日至7月31日。

       四、整治任务及分工

       (一)“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

       汲取坦洲“6·26”亡6人火灾事故和深圳“2·23”亡4人火灾事故教训,继续深化“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解决“三合一”场所违规住人、通道不畅通、防火分隔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违规采用木质板材搭建阁楼等问题,确保2020年不发生“三合一”场所亡人火灾事故。

       1.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各相关部门、社区要重点对前期已摸底掌握的“三合一”场所,集中开展火灾隐患“回头看”行动,确保100%整治完毕。综治维稳办依托网格管理中心,最大限度整合公安派出所、城管执法队、社区工作站、消防站、微型消防站、基层网格员等力量,采取敲门入户形式,整合基层监管力量,进一步健全“发现上报、调度处置、跟踪回访、评价结案”网格化管理工作流程。加大网格员巡查频次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特别是要汲取深圳“2·23”火灾事故教训,防止商户因疫情回流违规住宿。各相关部门、社区要分组、分片区逐家逐户实施“敲门”行动,集中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突出隐患。(综治维稳办牵头,公安分局、城管执法分局、应急管理分局、城区消防大队、各社区配合)

       2.加大消防科技应用。各社区要积极推进科技防火工作,对火灾负荷高的单位,特别是五金、窗帘、床垫、内衣、汽修等“三小”场所加大投入,加大简易喷淋和智能联网火灾探测报警器的推广应用,降低火灾风险。推广智慧消防、物联网、智能监测报警等新技术手段,借鉴小榄镇、东凤镇等先进经验,在“三小”易形成违规住人场所安装人体感测智能烟感报警系统,前移预防违规住人关口,完善发生火灾时的联动报警功能,提升火灾防控工作效能。(各社区负责)

       (二)出租屋、居民住宅楼火灾隐患专项整治

流管办、住建局、公安分局、各社区要通过综合治理,逐步解决出租屋、居民住宅楼管理责任不清、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健全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全面提高出租屋、居民住宅楼消防安全防控水平,坚决扭转出租屋、居民住宅楼火灾“小火亡人”多发高发势头。

       1.规范出租屋管理。流管办必须进一步明确本地出租屋的负责人和业主,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和物业管理服务单位,进一步规范出租屋源头管控。凡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在未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前,一律不允许出租。流管办要严格按照《降低群租房火灾风险十项措施》,对既有出租屋重点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一楼楼梯间未安装简易喷淋的督促其限时安装。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监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流管办牵头,公安分局、住建局、应急管理分局、城区消防大队、各社区配合)

       2.加大居民住宅小区治理。住建局、公安分局要督促指导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维护管理,确保消防设施完好。落实防火检查巡查,整治疏散走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妨碍人员疏散的行为。住建局、公安分局要开展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专项治理,管理消防车道和消防车登高场地画线,设置明显标识和禁停标志,撤除违规停车区域,拆除固定障碍物。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专用场所。公安分局督促指导公安派出所,对住宅小区物业服务企业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情况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抽查。(住建局牵头,公安分局、应急管理分局、城区消防大队、各社区配合)

       3.对老旧住宅小区实施改造

       (1)实施“电改”。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线路架设和布线,实现强弱电分离,改造、更换老旧电气线路,规范安装、敷设电气线路和漏电保护装置。(供电分局牵头,各社区配合)

       (2)实施“路改”。拆除阻碍消防车通道的违法违章建筑,加强主要道路管理,禁止占用、堵塞、封闭消防车通道,畅通消防车道。(城管执法分局牵头,城区消防大队、交通分局、住建局、交警中队、各社区配合)

       (3)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无市政管网的应当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或储水塘,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或消防车吸水需要。(住建局牵头,城区消防大队、各社区配合)

       (4)实施“气改”。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住建局牵头,各社区配合)

       4.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住建局、公安分局要督促指导居民住宅小区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加强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训练演练,有条件的建设小型消防站,提升居民住宅小区自防自救能力。(住建局、公安分局牵头,应急管理分局、城区消防大队、各社区配合)

       (三)电动自行车火灾综合治理

       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治理“回头看”,妥善解决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场所,确保2020年电动自行车火灾起数、亡人数分别同比下降20%以上,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1.加大电动自行车源头治理。市场监管分局要强化开展电动自行车生产、流通领域质量治理,加强对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不合格车辆、电池流入市场。(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公安分局配合)

深入开展电动自行车回收、改装和修理场所专项治理,坚决杜绝拼装等不合格车辆重新流入使用领域。(公安分局牵头,市场监管分局配合)

进一步规范开展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和牌证管理,坚决淘汰不合格车辆,堵截无牌无证车辆上路行驶。(交警中队牵头,公安分局、经信局、市场监管分局配合)

       2.加大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力度。综治维稳办、公安分局、住建局、流管办、各社区要统筹规划,将住宅小区、老旧居民楼院、城中村出租屋集中区域纳入平安社区、平安村居建设,社区、小区建设不少于1处电动车集中充放点,解决乱停放、充电难突出问题,杜绝电动车违规入楼入户充电造成火灾。(住建局牵头,供电分局、流管办、各社区配合)

       3.加大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整治力度。公安分局组织公安派出所和基层网格巡查力量,加大对电动车违规充电、违规停放行为的巡查清理整改力度,依法从严查处违法行为。(公安分局牵头,城区消防大队、各社区配合)

       (四)“打通生命通道”专项整治行动

       继续在全区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围绕消防车通道、安全疏散设施方面的突出问题,全面开展排查整治,确保消防车通道100%划线管理、障碍物100%清除,杜绝占用现象。集中消除一批火灾隐患,严厉惩治一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疏散通道100%规范畅通,坚决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

       1.消防车通道集中治理。强化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车通道设计审查验收备案把关,从源头杜绝消防车通道不畅通现象。(住建局牵头)

全面划线管理全区高层建筑的消防车通道,依法严肃查处堵塞、占用消防车通道违法行为。(城区消防大队牵头,公安分局、住建局等配合)

加强和改进城市停车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扩充车位,引导分流停车,疏堵结合,标本兼治。(交警中队牵头,住建局、城管执法分局等配合)

合理规划建设消防车通道,施划黄色禁止停车标线,采取安装摄像头监控、设置违章停放电子提示屏、卫星云图监控等技防措施,推进消防车通道智能化管理。(住建局牵头,公安分局、城区消防大队配合)

       2.安全疏散设施综合治理。持续开展小档口、“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养老服务机构、人防工程商业部分、人员密集场所等消防安全治理,重点集中整治疏散通道设置不规范、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违规使用易燃可燃装修材料、疏散辅助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问题。(住建局、社会事务局、文体教育局、宣传文体中心、卫计局、应急管理分局、城区消防大队、各社区按职负责)

加大对违章建筑和乱搭乱建设施的打击力度,对防盗铁栅栏、户外广告牌影响消防安全的情况进行集中清理整治。(城管执法分局牵头,城区消防大队、住建局配合)

       (五)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

       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危化品及粉尘涉爆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学校和文博单位,按照评估检查、标准制定、试点建设、现场会推广步骤,逐类开展火灾隐患集中治理,100%推行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降低、消除重点场所火灾发生几率和风险。

       1.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达标工程。针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式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广东省城市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目标责任清单》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总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由城区消防大队牵头,住建局、经信局、宣传文体中心、文体教育局、卫计局配合)

       2.危化品及粉尘涉爆企业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机构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和粉尘涉爆企业的消防达标工程,对存在消防隐患的限定整改时限,重大火灾隐患实施挂牌督办。(应急管理分局牵头,城区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分局配合)

       3.医疗卫生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针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式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医疗机构消防安全管理九项规定(2020年版)》,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卫计局牵头,住建局、城区消防大队配合)

       4.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开展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建立养老机构消防安全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落实民政部等部门印发的《民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达标提升工程实施方案》,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社会事务局牵头,住建局、城区消防大队配合,各养老机构负责)

       5.学校消防安全达标工程。针对学校(含技工院校和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式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广东省学校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规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文体教育局、人社分局牵头,住建局、城区消防大队配合,各学校负责)

       6.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消防安全达标工程。针对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开展消防安全达标工程建设。委托第三方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评估式检查,梳理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根据《文物建筑消防安全管理十项规定》,集中开展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设。(宣传文体中心牵头,住建局、城区消防大队配合,各博物馆和文物保护单位负责)

       (六)深化消防宣传培训

       针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充分利用媒体平台和社会宣传资源,持续推动消防安全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家庭、进企业、进农村、进网络,最大限度唤醒全民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

       1.落实行业部门消防宣传管理。各部门要指导本行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新上岗或进入新岗位的职工开展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职工开展至少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疏散演练,不断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素质。

       2.加强消防宣传阵地建设。党政办要深入推进消防主题公园建设,将消防元素融入城镇公园、市民文化广场等公益性设施建设。应急管理分局要配置消防宣传车,消防宣传车每周至少开展2天流动宣传,重点时期每天上街流动宣传。消防救援机构要加大全国消防体验场馆预约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将消防科普教育基地、消防队站打造成消防宣传教育主要平台,每周对外开放不少于1次。

       3.大力培育消防安全“明白人”。党政办、组织人事办、城区消防大队、综治维稳办、农业和农村工作局、住建局要积极建立健全与社会消防培训机构合作机制,鼓励社会单位向消防安全培训机构、高等院校或其他组织购买培训服务。依托消防安全讲师团和消防安全培训机构分级分批组织负责人集中培训,提高消防管理能力水平,做消防管理“明白人”。

       4.加强特殊人群精准宣传。文体教育局要加大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力度,全面发动中小学生开展“消除家庭火灾隐患”“消防安全开学第一课”等活动。消防救援机构要联合社会事务、公安、妇联、共青团等行业部门和社会团体,组织派出所、社区、经联社力量和消防志愿者队伍,对辖区老幼病弱等重点群体和进城务工人员,开展上门防火检查和送平安服务。

       5.广泛开展消防提示宣传。宣传办要依托户外屏幕、楼宇电视、车载视频等媒介广泛播出消防公益广告、知识短片,印制张贴火灾警示教育、重点场所常见火灾风险宣传等系列挂图、海报和宣传标语,重要节日和重大活动期间向目标人群发送消防安全提示短信,利用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策划消防科普宣传内容,扩大消防宣传影响力和覆盖面。组织主流媒体曝光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和区域性火灾隐患,以舆论监督推动整改。

       五、主要措施

       (一)精准研判风险。消安委组织召开一次消防工作会议,专题研判本地火灾形势,分行业、分领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防救援机构每季度组织研判火灾形势和救援工作,找准薄弱环节和风险隐患,向政府专题报告,并将各行业系统火灾情况及突出问题通报相关部门。有关部门根据本行业系统火灾风险,研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开展约谈提示。消安委要重点约谈工作不力、火灾多发的行业监管部门、重点企业。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重点约谈措施不落实、问题突出的部门和所属行业系统单位主要负责人。

       (三)发动单位自查。各行业主管部门要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广泛发动社会单位和群众对照整治标准,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要求其承诺本场所不存在消防突出风险或已落实防范措施,并将自查自改和承诺情况书面报告消防救援机构。

       (四)实行清单治理。2020年4月底前,各部门要分行业、分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隐患问题建立清单。2020年6月底前,各职能部门要组成检查组,对本行业自查情况和火灾隐患开展排查,摸清消防安全状况,对发现的隐患列出问题清单、责任清单。要对隐患整改情况,逐项列出时间表、明确责任人,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2020年7月底前实现“三合一”、出租屋和居民住宅楼火灾隐患清零,消安委将组织专项验收。其他整治任务结合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年度工作考核组织验收。

       (五)严格监管执法。城区消防大队要结合形势研判和火灾风险辨识,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重点抽取高风险单位开展监督抽查,事先公告检查范围、内容和要求,事后及时公告查处结果,重点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通过管法人、管责任,实施查隐患、督整改。社会事务局、卫计局、文体教育局、宣传文体中心、市场监管分局、住建局要选取养老院、医院、寄宿制学校、博物馆、商场市场、建筑工地等单位场所,联合开展示范性检查,提升行业消防监管水平,督促社会单位按要求组织自查自改。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发生火灾事故,既查原因,也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责任人,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六)强化综合监管。城区消防大队要对严重失信、隐患久拖不改的单位及其责任人,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失信“黑名单”,实施联合惩戒。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对风险突出、情况复杂的隐患单位,采取专家指导、执法服务等方式帮助查处解决。鼓励通过购买服务,引导社会力量开展火灾风险评估检查、消防宣传培训等工作。综治维稳办要对发现存在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切实加大部门联合执法力度,坚决依法予以惩处。城管执法分局要将涉及违法建设的,纳入违章建设攻坚行动范畴,强化源头管控。

       六、整治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0年4月22日前)。各相关部门、社区要分类分项制定方案,细化明确任务措施、整治目标、整治标准和任务完成时间节点。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分别制定方案、召开会议,明确职责、细化措施,确保动员部署到位。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0年4月23日至2020年7月31日)。消安委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跟踪掌握各地工作情况,及时解决专项整治疑难问题。各有关部门对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从严从实从细抓好各项责任措施落实。针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定人定岗定责,实施专人跟进、挂单整改、挂表推进,确保整改到位,“三合一”场所、出租屋和居民住宅楼的专项整治全面完成。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8月1日至2020年10月31日)。区综治维稳办要建立健全出租屋消防安全管理机制,将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与综治平台对接,进一步规范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依托区块链技术打造社会单位公共管理平台,实现社会单位信息共享、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建立“企业管理自主、责任自负”的社会管理新体系。

       (四)总结验收阶段(2020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消安委组织检查验收,固化经验做法,健全完善火灾防控工作机制。

       七、整治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部门、社区要逐级成立组织机构,加强调度指挥,压实工作责任,抓好落实、抓出成效。

       (二)强化监管协作。各部门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联合开展检查督查,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执法等机制,形成火灾防控工作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问责。消安委要及时通报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部门,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亡人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排查整治不力导致重大火灾隐患久治不绝的,一律倒查问责;搞“表面整治”“敷衍整治”的,一律严肃追究。

       各成员单位要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及动员部署情况于2020年4月22日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部门、社区要根据任务分工每月25日前将“三合一”场所整治情况(附件1)、居民住宅及“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整治情况(附件2)、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电动自行车火灾整治情况(附件4)、重点场所达标工程开展情况(附件5)及工作小结,纸质版加盖公章报送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陈伟轩;电话:88897783。


       附件:1.“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统计表

       2.居民住宅及“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统计表

       3.出租屋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统计表

       4.电动自行车火灾整治工作统计表

       5.六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达标工程统计表



附件下载: 附件1-5.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