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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2-21 分享:

各单位、社区:

  现将《南区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街道办事处

2022年2月21日  

南区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意见精神,贯彻实施新修订森林法基本要求,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实施林长制的工作部署,进一步完善落实南区街道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切实提升林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现就做好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结合南区街道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根据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要求,健全完善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构建党政同责、属地负责、部门协同、源头治理、全域覆盖的长效机制,真正做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责有人担”,切实保护好南区街道的青山绿水,不断推动林业现代化发展,为南区街道高速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基础。

  (二)目标要求

  到2025年,全面建成配套制度完备、运行机制顺畅的三级林长组织体系,建成以全面推行林长制为总抓手的现代林业治理体系,构建起高质量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体系。

  到2035年,全面推行林长制的效果更加显著,各级林长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目标责任充分落实,人民群众生态福祉持续增进,建成山青林茂景美、生态功能完善、全民护绿享绿的宜居和美南区。

  二、组织体系

  (一)构建三级林长体系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原则,构建街道、社区、经联(济)社三级林长体系。设立第一林长、林长和副林长,街道党工委书记担任第一林长,街道办事处主任担任林长,街道党政有关负责同志担任副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

  各有林社区、经联(济)社设立林长和副林长,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以及经联(济)社党组织书记、主任担任林长,有关委员干部任副林长,实行分区(片)负责。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整合林业基层管理力量,组建以挂村部门(单位)人员组成的林管员队伍,每个有林社区安排一位林管员,协助管理辖区的森林资源发展保护工作。每3000亩林地落实安排一个护林员负责专管,3000亩林地以下至少安排一名半专职护林员负责管护。

  (二)建立工作机构

  在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设林长办公室,负责林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局长兼任,常务副主任由城管住建和农业农村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农业服务中心主任兼任。

  (三)工作职责

  各级林长负责责任区域内林长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考核监督,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组织制定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规划计划,开展自然保护地规划、管理与建设,组织落实林地管护、森林防灭火、野生动植物保护、重大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责任和措施,强化林业行政执法,协调解决责任区域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各级林长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林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及时向上一级林长办公室报送工作进展情况、重大情况,以及年度贯彻落实情况。

  三、主要任务

  (一)加强林业生态保护

  1.严格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建立林长巡林制度,及时发现处置森林资源保护发展问题。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格落实林地用途管制,加强林地征占用与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深入开展打击毁林违建、捕猎野生动物、森林督查等专项行动,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林地,破坏森林、湿地、自然保护地等违法行为。加强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保护,强化湿地资源保护,维护提升生态系统稳定性与生物多样性。

  2.加强自然保护地建设。全面推进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加强日常巡护、监测、执法,推动自然保护地规范化、法治化建设管理,构建南区街道以市级森林公园为核心、各类林地为支点的自然保护地体系。

  3.强化生态公益林管理。创新生态公益林建设和保护机制,努力扩大保护面积,持续加大生态补偿力度,积极推动公益林示范区建设,全面加强天然林保护,着力提升生态效益。

  (二)推进全域生态修复

  1.深入推进高品质森林城市建设。大力贯彻实施绿美广东大行动,推进公园体系建设、道路生态廊道建设、公共绿地建设,落实农村人居环境治理,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活动,不断增加森林、公园面积,完善南区街道森林建设发展格局,助力发展中山市建设珠三角国家森林城市群。

  2.大力实施自然资源要素生态修复。围绕提高森林生态质量,持续推进森林提质增效,坚持采取人工造林、封山育林、补植套种等措施,加强生态公益林更新抚育,着力培育大径材森林资源。针对矿区废弃地、山体滑坡创面、水土流失严重等生态脆弱区,根据分类治理,加强水环境治理,结合实施万里碧道、黑臭(未达标)水体整治、中小河流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着力提升水资源质量,注重营造水系岸线绿化景观,重塑优化中山岭南水乡风景风貌。

  (三)强化森林灾害防控

  1.夯实森林防火基础建设。落实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完善森林防灭火预案,严格野外火源管控,扎实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规划建设,加强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强化森林扑火队伍建设,保障专业扑火设施设备配备。确保辖区内年度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0.9‰以内。

  2.加强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健全完善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监管和联防联治机制,突出重点、综合施策,加大除治松材线虫病、薇甘菊、红火蚁等有害生物的工作力度,确保主要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4‰以下。

  3.加强野生动物疫源疫病监测与防控。加强对野生动物重要栖息地、各自然保护地、候鸟迁徙通道及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监测与防控,及时发现并科学处置异常情况,防范野生动物携带人畜共患病病毒扩散。

  (四)完善森林管护机制

  1.完善“网格化”管理体系。强化辖区基层林业工作机构能力建设,切实履行林业管理工作,提升基层森林资源管护水平。建立健全森林资源网格化管理体系和“一长两员”(林长、林管员、护林员)源头管理的架构体系,切实将森林资源保护重心向源头转移,确保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含公园区域)都有林长、林管员、护林员负责参与管理。

  2.推进信息化建设。以第三次国土调查、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等成果为基础,借助数字政府建设成果,以及5G、物联网等新技术,依托“广东省智慧林长平台”,构建适配本地化的操作平台,实现资源管护、科学决策、责任制考核的高效管理。充分运用微信公众号平台,加强相关政策法律和林长制建设宣传,发挥社会监督、全民参与的积极作用。

  (五)全面深化林业改革

  1.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创新森林经营、林木采伐、自然公园建设等体制机制,积极引导社会力量、金融资本参与林业生态、城乡绿化建设,着力激发共建共享活力。

  2.推动生态旅游产业发展。加快绿色生态产业发展,鼓励发展乡村旅游、森林旅游等新业态。加大优质绿色惠民生态产品供给,强化品牌宣传推广,促进生态服务功能转化经济效益,实现绿色生态富民增收。

  (六)强化依法治林管理

  1.加强林业法规体系建设。做好林业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依法治林氛围。探索研究开展林长制地方立法,让林长制从“有章可循”到“有法可依”。

  2.提升林业联合执法能力。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做好村(社区)强化监督指导,建立政治过硬、业务精通的执法队伍。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做好联合执法和林业行政执法衔接,严厉打击破坏林业生态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追究破坏森林资源等违法行为的民事赔偿责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有林社区、经联(济)社是推行林长制的责任主体,要把推行林长制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谋划,制定年度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安排,狠抓责任落实。对涉及多部门协作的任务,牵头单位要加强统筹,参与部门要积极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严格考核问责

  严格落实考核问责,街道级林长负责组织对社区、经联(济)社级林长的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社区、经联(济)社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落实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造成森林和湿地资源严重破坏的,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加强工作督导,实行差异化绩效评价考核,建立健全年度约谈问责机制,推动工作有效落实。

  (三)健全工作机制

  做好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资金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森林、水源地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做好财政资金保障工作,全力保障财政资金投入力度。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积极投入森林资源保护发展。建立健全林长会议、部门协作、工作督查等配套制度。强化林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森林防火、自然保护地管护队伍建设,健全完善林业行政综合执法体系建设,夯实林长制基层基础。积极培育林业科技实体,加强林业科技攻关和成果推广应用,提升资源监测监管水平。

  (四)强化社会监督

  建立林长制信息发布平台,每年公布森林资源保护发展总体情况。向社会公布林长名单,在森林、水源地分布区显著位置竖立林长公示牌,明确林长职责、资源概况、保护发展目标、监督电话等内容,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加强宣传引导

  加大推进林长制工作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生态文明宣传和林业科普教育,引导社会增强爱绿植绿护绿意识,为南区街道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生态支撑。


  附件:南区街道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任务分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