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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区办事处关于修订南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4-03-05 分享:

南区办事处关于修订南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

 

      南区办事处于2014年3月5日印发了《南区办事处关于修订南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的通知》(中南办〔2014〕16号),以下简称《奖励办法》,现就有关问题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动“全民治安”工程建设,深入推进禁毒人民战争,动员和激励全社会力量共同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坚决遏制毒品的蔓延,努力营造全民禁毒的氛围,创建“平安南区”和谐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由南区公安分局牵头,针对南区外侵毒品较多的现状,为进一步提升“禁绝、截获、堵塞、赶走”毒品的能力开展调研,起草《奖励办法》。
      二、形成过程
      2013年6月14日,南区办事处印发《南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中南办〔2013〕53号),在报送市法制局备案审查后,法制局提出审查意见,要求修改。起草单位南区公安分局按照市法制局的审查意见进行了修订,通过与区财政分局等单位反复研究、讨论,经区综治维稳办充分征求意见,相关部门提出提升个别奖项标准的修改意见后,区公安分局于2014年2月25日送南区党政办办文,经区党政领导审阅,办事处主任签发后印发。
      三、基本内容
      《南区举报毒品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共分为十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
      第二部分为举报方式。
      第三部分为奖励对象。
      第四部分为奖励范畴。
      第五部分为奖励办法。
      第六部分为奖励审批程序。
      第七部分为奖励经费来源。
      第八部分为专项经费管理。
      第九部分为该办法的解释单位。
      第十部分为该办法的生效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