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区办事处于2015年6月1日印发了《南区办事处印发南区人才公共户口管理制度的通知》(中南办〔2015〕37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问题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规范我区集体户户籍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1〕9号)及《中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山市集体户口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府办〔2015〕16号)等文件,结合我区实际,起草《通知》。
二、形成过程
根据市法制局《关于做好行政文件清理结果落实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区要对《印发南区人才公共户口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中南办〔2010〕32号)制定修改计划。
2015年5月4日,区组织人事办拟定修改计划,经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党政办清样送审。5月5日-18日,征求区领导及公安分局意见后,组织人事办修改完善《通知》。5月26日,组织人事办将《通知》(第二稿)送南区党政办办文。5月27日-6月2日,经区党政领导审阅,办事处主任签发后印发。
三、基本内容
《通知》中印发的南区人才公共户口管理制度共分为十二条管理制度。
《通知》中印发的南区人才公共户口管理制度囊括了人才公共户的入户条件、入户流程、管理约束机制及迁出条件等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