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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区办事处印发南区扶持就业创业和培训就业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中山市人民政府南区办事处 发布日期:2015-05-29 分享:

南区办事处印发南区扶持就业创业和培训就业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区办事处于2015年5月29日印发了修订后的《南区办事处印发南区扶持就业创业和培训就业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南办〔2015〕35号),以下简称《通知》,现就有关情况作出以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全面贯彻落实《就业促进法》有关规定,进一步完善我区促进就业政策,推动我区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根据《广东省省级促进就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社〔2014〕188号)、《中共中山市委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全民创业的意见》(中山发〔2014〕10号)、《中山市就业创业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中人社发〔2014〕341号)等文件精神,起草了《通知》。
      二、形成过程
      区促进就业和创业带动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和省市最新政策规定指引,参考上级相关奖励办法,全面分析,深入调研,拟定《通知》初稿。2015年5月向区审计办、财政分局等职能部门征求意见,形成修订稿一稿。2015年5月13日通过区OA系统向全体党政班子成员征求意见,根据各方面反馈意见,最后对方案进行了相应的修改,于2015年5月29日最终定稿,经区办事处主任签发后以中南办〔2015〕35号文印发至各单位部门执行。
      三、基本内容
      《实施办法》共分为十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小额创业贷款贴息办法。明确了小额创业贷款贴息的具体要求、贷款标准以及办理程序。
      第二部分是就业服务基地岗位补贴办法。明确了社区就业服务基地的具体要求、补贴标准以及申领程序。
      第三部分是自主创业扶持金补贴办法。明确了自主创业扶持金补贴的具体要求、补贴标准以及申领程序。
      第四部分是自主创业租金补贴办法。明确了自主创业租金补贴的具体要求、补贴标准以及申领程序。
      第五部分是失业人员再就业补贴办法。明确了失业人员补贴的具体要求、补贴标准在及申领程序。
      第六部分是参加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明确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的扶持对象、补贴标准在及申领程序。
      第七部分是技能晋升培训补贴办法。明确了技能晋升培训补贴的扶持对象、补贴标准在及申领程序。
      第八部分是专项培训和技能竞赛补贴办法。明确了专项培训和技能竞赛补贴的扶持对象、补贴标准在及申领程序。
      第九部分是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孵化补贴办法。明确了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孵化补贴的扶持对象、补贴标准在及申领程序。
      第十部分是创业导师培训补贴办法。明确了创业导师培训补贴的扶持对象、补贴标准在及申领程序。
      第十一部分是引领创业补贴办法。明确了引领创业补贴的扶持对象、补贴标准在及申领程序。
      第十二部分是人力资源调查补贴办法。明确了人力资源调查补贴的扶持对象、补贴标准在及申领程序。
      第十三部分是本实施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南区创业带动就业扶持政策实施办法》(中南办〔2014〕5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