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人才公寓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人才强市战略,全面推动人才住房规划建设,逐步构建南区街道人才住房保障体系,结合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未来发展目标,推进南区街道人才安居房建设,为各类人才提供拎包入住的人才公寓,为人才乐业南区街道提供安居保障,2021年9月24日南区街道制定了《南区街道办事处印发南区街道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该实施方案有效期1年,2022年9月24日到期。现根据《南区街道办事处印发南区街道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作出修订,制定本方案。
二、文件依据
1.《广东省人才发展条例》(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7号);
2.《关于进一步集聚创新创业人才的若干意见》(中山发〔2017〕2号);
3.《关于印发<关于加强人才政策支持和服务保障的具体措施>的通知》(中山组发〔2020〕4号);
4.《关于印发<中山市新时代人才高质量发展二十三条>的通知》(中山组发〔2022〕1号);
5.《南区街道办事处印发南区街道人才公寓建设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中南办〔2021〕48号)。
三、人才公寓配租对象及补贴标准
四、办理流程
五、申报材料
(一)经所在单位加具意见的《南区街道人才公寓入住申请表》(附件1);
(二)申请人身份证、结婚证(已婚者)、本人及配偶的住房证明;
(三)中山市紧缺适用高层次人才证,或学历证书(港澳台地区及国外院校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其中一种即可);
(四)与南区街道企业签订的一年(含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以及企业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均需提交);
(五)申请人本人社保缴纳证明或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
(六)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南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