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我街道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南区街道集聚人才创新发展若干措施》(中南办〔2023〕3号)(以下简称《措施》),自2023年1月10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措施》制定背景说明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和市委十五届五次全会工作要求。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作用,进一步集聚人才,促进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实行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提升南区街道人才竞争力,推动南区街道产业高质量崛起,结合我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未来发展目标,特制定本措施。
二、《措施》主要内容
(一)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完善“一把手抓第一资源”工作机制,落实党政领导班子成员直接联系人才工作机制,创新党管人才方式方法,充分发挥党的思想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和群众优势。
(二)扶持产业人才发展:强化人力资源服务,补齐、补强电梯产业、智能装备制造业人才队伍,加强专业人才培训,完善电梯、装备制造行业职业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立符合实际需求的技能人员培训机制。
(三)完善人才激励保障机制:设立“中山南区街道人才(团队)突出贡献奖”“中山南区街道爱才重才奖”“良都工匠”奖项,适时评选、表彰各行业杰出人才。每年根据实际情况发布评选通知。
(四)鼓励人才创新:设立“南区街道创新贡献奖”奖项,对符合条件的个人,给予一次性2万元南区街道创新贡献奖励。向南区街道人才港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五)鼓励南区街道学子参与家乡建设:鼓励南区街道籍大学生到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区参加岗位见习、实习。南区街道办事处适时根据岗位需求发布见习、实习通知,有见习、实习意向人员报名参加。
(六)加强人才安居保障:符合条件的国家和省级人才、高层次人才、柔性引进高级专家人才、正高级专业技术人才、博士后科研人员、青年后备人才、技师以上技能人员等可向南区街道人才港服务中心递交入住人才公寓申请。
(七)提供高层次人才专属服务:南区街道已于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二区(南区街道康南路13号)设立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区街道服务中心,推进高层次人才服务便利化,高层次人才凭证享受导办代办、入户入学、文体生活等优质服务。
(八)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政策:配合落实《关于全面实施人才子女入学优待的七条措施》相关政策。
1.南区街道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所引进人才、在重点人才企业工作的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才、在重点人才企业技能岗位工作的高级技师以上技能人才,子女新生入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可向南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提交子女入学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2.对于户籍尚未迁入中山的南区街道高新技术企业高管、急需人才,可向南区街道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提交子女入学申请,统筹安排入学。
3.在中山市有稳定职业和房产住所的港澳居民,子女新生入读公办幼儿园、小学、初中的,享受户籍生待遇,房屋产权在南区街道的,可向南区街道教育行政部门提交入学申请,安排入学。
(九)组建人才工作服务队伍:由南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宣传办公室、经济发展和科技统计局、公共服务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区分局、市卫生健康局南区分局、教育和体育事务中心安排工作人员组建一支服务企业、服务人才的工作队伍。
南区街道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3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