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红十字会捐赠财产财务管理意见的通知》
我会出台规范性文件《南区街道红十字会捐赠财产财务管理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于发布之日起实施,根据《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中府〔2021〕113号)的相关规定,现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文件制定的目的及依据说明
为规范南区街道红十字会捐赠财产财务管理工作,加强捐赠财产的核算和监督,提高捐赠财产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法》等文件,结合南区街道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文件主要内容
《意见》全文分为八章,包括总则、来源和用途、管理和使用、审批权限和流程、会计核算、捐赠票据和档案管理、财务监督及附则,共三十三条。
第一章“总则”,介绍了《意见》编制目的、依据,财务管理模式、主要内容、要求及监督等内容。
第二章“来源和用途”,明确捐赠财产的主要来源。
第三章“管理和使用”,说明捐赠财产的审批、执行及监督机构。
第四章“审批权限和流程”,说明捐赠财产使用原则,审批权限,采购商品、服务和工程的采购管理,及在特殊情况下的使用管理。
第五章“会计核算”,列出财务人员岗位职责、收入核算分类、支出核算分类。
第六章“捐赠票据和档案管理”,明确捐赠票据的申领、使用及管理,列出会计档案的管理依据、职责、规定、需归档的资料、档案移交等内容。
第七章“财务监督”,明确财务监督机构、财务审计及财务公开。
第八章“附则”,明确《意见》的实施期限和解释权。
中山市南区街道红十字会
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