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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制度的通知〉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11-27 分享:

政策文件:《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制度的通知>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南区街道于2024年11月21日印发了《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制度的通知〉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现就相关事宜作以下解读:

   一、制定背景

  为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确保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实现行政规范性文件与新出台法律、法规的有效衔接,根据《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相关要求,按照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结合南区街道实际,根据《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制度的通知》(中南办〔2023〕51号)等4份文件,特印发《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废止〈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制度的通知〉等4份规范性文件的公告》。

  二、政策依据

  《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83号)、《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的通知》(中府〔2021〕113号)。

  三、制定程序说明    

  2024年10月,南区街道对可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要求的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梳理及根据南区街道实际情况,拟废止文件4份。2024年10月11日至2024年10月18日,南区街道在政务网站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公众无反对或修改意见。2024年10月11日,征求各部门意见。

  四、主要内容说明

  因可能存在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要求及市相关政策更新等情况,已不符合南区街道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结合南区街道实际,决定废止《南区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南区街道企业上市扶持奖励制度的通知》(中南办〔2023〕51号)等4份规范性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