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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承建机构遴选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3-02-13 分享:

  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 号)以及《关于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切实把“南粤家政”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品牌创建、权益保障等行动落到实处,努力打造“15 分钟家政服务圈”,实现群众在家门口享受优质家政服务,完善全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以下简称“示范站”)建设,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示范站平台作用。项目建设资金20万元,本着公平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就开展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项目公开遴选,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

  二.建设要求

  按照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要求(附件1)开展建设。新建设的示范站要求按照“主站+辅站”铺开建设,一站辐射多点,每个主站需要配套建设不少于 3 个辅站,条件允许的可以跨镇街安排。每个站点2022年度目标须达到服务不少于500人次,客户满意度达到 80%以上;累计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展示交流、经验分享活动不少于 10 场次以上;促进辖区人员就近就业人数不少 50 人次等绩效目标。

  三.遴选条件

  参与申报的机构必须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具有我市独立法人资格且从事家政类相关行业的企业;

  2.具有培训能力,相关培训佐证材料齐全,能提供合理的培训实施方案;

  3.能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遵守国家、省、市、镇街技能培训相关规定。

  四、遴选程序

  (一)发布遴选公告

  通过南头镇政府门户网站发布遴选公告,公告时间为2023年2月13日-2月17日,符合条件的培训教育机构须于2023年2月17日下午4点前按要求提交书面申报材料至中山市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南头镇行政服务中心15号窗口(可选择邮寄)。

  (二)报名申报项目

  有意愿申报的机构需提交一式三份(加盖单位公章)如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提交申报材料的除外),

  3.项目申报方案,并填写提交《“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申报表》(附件2)和相关资料;

  4.近年来承担主要培训项目的相关资料等(加盖单位公章),内容可包括单位简介、开展职业培训工作特色、成绩和亮点(1000字以内)。 

  (三)组织审核。南头人社分局对参加遴选的培训教育机构提交的相关资质佐证资料和项目申报方案材料等进行审核。

  (四)组织评议。南头人社分局组织评议小组对申报的项目材料进行评议,择优选定承训机构。

  (五)公布评议结果。入选的培训教育机构在政府网站上公示7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所申报培训项目的承训机构。

  五.咨询联系方式

  有意承建机构可与主办单位南头人社分局沟通详细项目需求,以便制定更为适宜的服务方案及项目实施计划,联系人:黄先生、何先生,联系电话:0760-22511507,地址:中山市南头大道中59号之一。


  附件1: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要求

  附件2:“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申报表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