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通知》(自然资规〔2020〕5号)、《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委托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审批权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2〕12号)等文件要求和市的工作部署安排,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了《中山市南头镇2023年度NT03~NT06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等法定形式提交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一、公示期限
2023年5月30日至2023年6月5日
二、公示地点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网站,同时在方案涉及的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民安社区经济联合社、民安村第六经济合作社、将军村第十七经济合作社、滘心社区经济联合社、滘心第十二经济合作社、穗西村第十四经济合作社、穗西村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公告栏张贴公告。
四、反馈方式
中山市南头镇行政服务中心4楼;联系人:聂先生,联系电话:23380969
附件:中山市南头镇2023年度NT03~NT06地块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草案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