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功能改变类微改造项目行政审批工作指引(试行)》(中山更新发〔2021〕29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中山市南头镇原中山广利罐头厂园区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3日至2023年11月9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1月9日前向南头镇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1号210室
联系人:衡小姐
联系电话:0760-23380287
附件:中山市南头镇原中山广利罐头厂园区微改造项目改造方案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