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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公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29 分享:

  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合同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职位的具体要求及人数:

招聘部门

人员类别

拟聘人数

岗位要求

备注

中山市南头镇中心幼儿园

教师

1

1.具有师范类或非师范类艺术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2.40周岁以下;

3.热爱幼教工作,品行、相貌端正,身体素质良好,能够胜任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

4.参加幼儿教师健康体检合格并取得健康证,持有教师资格证;

5.体育专业或有体操教练工作经验者优先;

6.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体招聘工作由幼儿园组织开展,咨询电话:0760-22519888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修养。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4.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不得应聘。

  5.年龄要求:40周岁以下(1984年1月31日后出生),符合报考岗位要求。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1月29日至2月4日。

  2.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有意者请下载并填写《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连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及其他相关资料(pdf或jpg格式)一并发送至nantouzp@163.com,邮件命名为:姓名+应聘XX部门岗位报名材料。

  3.资格审核及筛选。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将根据网上报名资料进行初审。经筛选后择优另行通知考试。

  4.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二)考试

  具体招聘工作由幼儿园组织开展,咨询电话:0760-22519888

  (三)体检和政审

  拟录用人员需于入职前到户籍所在地公安部门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并到医院进行入职体检。

  (四)决定聘用

  根据体检和政审情况,经镇党委审批决定录用人员,并办理相关入职手续。

  四、其他说明

  1.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港澳台学习和国外留学归来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本公告由中山市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负责解释。关于招聘的相关问题,请在工作日的9:00—12:00、14:30—17:30拨打电话0760-23380502进行咨询。


  附件:南头镇人民政府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中山市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