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头镇人才保障房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会同各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现对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1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3月5日至3月11日),如对拟入住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中山国际人才港南头服务中心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查实的,将终止该申请人的人才公寓入住资格。
监督电话:0760-23380215
电子邮箱:nantouzb@163.com
南头镇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公示名单
南头镇党建工作办公室
2024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