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01号)、《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任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入围面试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就资格复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象范围:笔试合格应聘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每个招聘岗位按1:5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成绩相同时,视为并列。如果合格人数达不到上述规定人数的,按照实际入围人数进入面试。
二、时间和方式:2024年6月21日(星期五)8:30-11:30、14:30-17:00,采取现场资格复审方式进行。
三、地点:中山市南头镇中心小学一楼报告厅。
四、材料要求
(一)《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需打印并由本人签名);
(二)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已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者可直接提供上述两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整本全页)、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暂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的,须提供就读院校开具的在读专业名称、所修课程及毕业时间证明(同时提供中文翻译件)。若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招聘专业中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报考(应聘)岗位专业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毕业院校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须毕业院校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盖章)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国(境)外取得学位人员按所获学位证书上的专业名称和成绩单参照相近专业报考,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中文和外文版本的成绩单。
(三)岗位所要求的有关证书、证明材料(如教师资格证书、专业方向证明、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个人承诺书等)。
(四)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五、其他事项
(一)资格审核合格的,方能入围面试。考生须于规定时间内携带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现场资格复审,逾期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结果当场告知,对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的或与招聘条件不相符的,取消面试资格。对提供虚假材料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被取消面试资格人员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告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核。
联系电话:0760-23380605,联系人:吴老师。
附件: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2024年第二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专任教师)入围面试人员名单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