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头镇人才公寓管理暂行办法(试行)》文件要求,经本人申请,用人单位初审,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会同各相关部门审核申报材料,现对中山市南头镇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1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4年9月27日至10月9日),如对拟入住对象有情况反映,请于公示期内工作时间通过电话、电子邮箱等方式向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并提供联系方式,以便调查核实。反映查实的,将终止该申请人的人才公寓入住资格。
监督电话:0760-23380215
电子邮箱:nantouzb@163.com
附件:南头镇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公示名单
南头镇人才公寓拟入住对象公示名单
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
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