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拟面向社会招聘1名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招募: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具有满足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五)毕业2年内的高校毕业生。
具备以下情形之一的广东高校或广东生源毕业生,优先招募:
(一)属城乡困难家庭成员的(持有城乡低保证、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特困职工证之一,或属于脱贫人口家庭成员);
(二)经残疾等级评定机构评定为残疾的;
(三)登记失业1年以上仍未就业的;
(四)被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的。
二、招聘岗位和工作职责
(一)招聘岗位: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
(二)岗位职责:
1、协助开展就业、失业登记和就业困难人员认定工作,重点群体就业联系跟踪服务工作;
2、协助开展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创业服务等相关工作;
3、协助开展就业创业补贴申领发放工作;
4、协助开展公益性岗位、就业见习相关工作;
5、协助开展就业信息收集、调查和分析相关工作;
6、协助开展其他就业创业相关工作。
三、服务期限
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人员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服务期满后不再续聘。
四、政策待遇
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补贴待遇参照南头镇同条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水平(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单位缴纳部分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三个部分)执行。
五、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按照自愿报名、考试、体检、公示等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由南头镇党建和组织人事办公室负责实施。招聘工作实行统一招考,首先从参加招考且符合条件的家庭困难或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中择优聘用。有意者请提交以下材料:
(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
(四)属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需提交城乡低保证、或五保供养证、或特困职工证、或扶贫卡、或城镇零就业家庭证明复印件;
(五)属残疾高校毕业生需提交残疾证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以附件形式并于2024年10月7日前发送至邮箱(nantouzp@163.com),经筛选后,如合适则另行通知考试事宜。
联系人:何先生、陈先生 咨询电话:0760-22511507
附件:中山市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岗位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