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南头镇刘岳孟旧厂房“三旧”改造项目改造方案(调整)》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11月6日至2024年11月20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4年11月20日前向南头镇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1号214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380217
附件:
1.南头镇刘岳孟旧厂房项目“三旧”改造方案(调整)
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
3.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