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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劳动保障监察通知用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实际经营者接受调查及配合处理欠薪案件公告(粤中南头人社检〔2025〕3-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03 分享:

粤中南头人社检〔2025〕3-2号

欠薪单位名称:中山市律政纸类制品有限公司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同济东路45号首层之三

实际经营者姓名:谢*高

身份证号码:36222219****01****

住址:江西省高安市

联系电话:180******8

  涉嫌欠薪基本情况:2025年1月7日,多人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反映你单位拖欠其工资,经初步核查,你单位聘用了王*、王*良等10人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现公告通知你于2025年3月6日17时00分前到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头分局接受调查并配合处理欠薪案件。

  本次公告后,如果你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接受调查或者配合处理的,将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以逃匿方式拖欠工资的有关规定处理。同时,将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一条规定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引发严重影响公共秩序事件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西108号

  联系人:李超、罗富明    

  联系电话:0760-22511504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