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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销生产安全事故的公示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3-13 分享:

  2024年9月1日,中山市南头镇永辉路3号厂房内发生一起一人高处坠落死亡的事故,经120现场抢救无效,死亡1人。我局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程序进行了上报,市政府依法依规组成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调查组通过调查取证、查阅资料、询问相关人员和综合分析,不认定该起事故属于生产安全事故。

  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管理办法》的通知(安监总厅统计﹝2016﹞80号)第七条之规定,经严格审核,不予纳入生产安全事故统计,现对该事故统计提出核销建议,并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5年3月13日-3月21日

  在公示期间,对公示的该统计核销建议有异议、意见的,可来信、来电反映。

  受理单位:南头镇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760-22502521

  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光明北路35号三楼307室


南头镇应急管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