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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信息公开表(粤中南知法裁字〔2024〕002号)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5-04-18 分享:

决定书文号

粤中南知法裁字〔2024〕002号

案件名称

ZL202330173498.1号“电陶炉取暖器(A06)”外观设计专利权侵权纠纷。

被请求人名称

中山市共创电器有限公司

被请求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2000MA7M27G952

被请求人法定代表人

黄子威

主要事实

被请求人未经许可,实施涉案专利。    

行政裁决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

裁决结果

1.责令被请求人立即停止制作侵犯 ZL202330173498.1号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产品;2.驳 回请求人的其他请求。

决定机关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决定日期

二〇二五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