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山市旧厂房改造升级实施细则(修订)》(中府〔2023〕58号)、《关于促进村镇低效工业园改造升级的若干措施》(中府〔2022〕11号)、《关于促进2010年后实施建设等情形的低效工业用地升级改造支持政策的通知》(中山自然资函〔2023〕183号)有关规定要求,现将《南头镇梁惠玲工业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进行公示,公示期2023年11月17日至2023年12月1日。广大市民和相关利害关系的个人或单位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向南头镇政府了解或反映有关情况,逾期反馈视为无异议。
联系地址:中山市南头镇南头大道中1号214室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0760-23380217
附件:1.南头镇梁惠玲工业项目低效工业用地改造方案
2.改造方案总平面示意图
3.改造方案效果示意图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