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负责做好妇女、儿童工作,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提高妇女思想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配合组织人事部门做好中青年优秀妇女人才的培养选拔和推荐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关心下一代工作。
联系地址:南头镇南头大道中1号,政府办公大楼四楼
联系电话:0760-23380836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部门负责人:卢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