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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管理局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1-19 分享:

部门职能:负责安全生产、防风防汛、防灾救灾、消防管理等各类应急管理日常工作。统筹并督促本镇各单位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统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协调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拟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督促组织实施,协调各类应急专业队伍。统筹并督促各部门按职责做好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开展应急管理方面的交流与合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接市应急管理部门开展防震减灾相关工作。


联系地址:南头镇光明北路35号

联系电话:0760-22502503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部门负责人:荆向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