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职能:负责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等工作。研究制定卫生健康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对本镇医疗卫生机构业务指导和管理。做好公共卫生、疾病预防保健等工作。负责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工作。落实计划生育政策,做好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老年健康工作。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负责落实城乡居民参加医疗保险任务。负责医疗保障经办和医疗救助相关工作。负责监管医疗机构纳入医疗保障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负责指导和督促医疗机构落实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
联系地址:南头镇光明北路2号
联系电话:0760-23380393(办证窗口)、0760-23380236(办公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部门负责人:欧阳兆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