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公开事项 | 公开内容(要素) | 公开依据 | 公开时限 | 公开主体 | 公开渠道和载体 | 公开对象 | 公开方式 |
全社会 | 特定群众 | 主动 | 依申请公开 |
1 | 拟征收土地告知 |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内容包括:(1)征收目的;(2)拟征收范围;(3)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4)拟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管控(包括不得抢栽、抢种、抢建等有关规定)〕。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在实地启动拟征收土地工作时,在村公示栏公开。 |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南头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 南头镇政府网站、村(社区)公示栏 |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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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 | 征地调查结果确认表(征收土地勘测调查表)内容包括: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其上附着物和青苗等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 〔*土地勘测定界图件(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除外;图件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技术处理)〕。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在村公示栏公开 |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南头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 村(社区)公示栏 |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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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 1.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公告; 内容包括: (1)征收目的; (2)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 (3)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数额、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与支付方式; (5)社会保障费用的筹集方法、缴费比例和办法; (6)其他有关征地补偿、安置的具体措施; (7)听证等救济途径。 2.听证通知书。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征收土地公告办法》 《自然资源听证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①《听证通知书》在组织听证7个工作日前予以公开;②其他听证公开内容为依申请公开。 |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南头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 村(社区)公示栏 | √ | 面向拟征收土地所在地的村集体成员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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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征地批准文件 | 1.国务院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国务院批准); 2.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批复文件(指用地由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3.国务院批准城市用地后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实施方案文件; 4.地方人民政府转发用地批复文件; 5.其他用地批准文件。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南头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 村(社区)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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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征收土地公告 | 《征收土地公告》内容包括: 1.征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和批准用途; 2.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征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4.农民农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费用的支付对象及支付方式; 5.其他需要公告的内容。 |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 收到征地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开 | 中山市南头镇人民政府、南头镇城市更新和建设服务中心 | 村(社区)公示栏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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