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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头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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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置区划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4-07-11

  南头镇在明代(1368—1644 年)从大海淤积成坡头沙(东海十六沙之一),属古海乡海域,清初有人垦耕,逐渐形成村落(穗西村有压闸石一块,上刻咸丰十年,即1860 年),地属黄旗都。民国时期先属第九区(东海区),后属文明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49 年11月复属第九区,1953 年6月改属第七区,1955 年8月称南头区,1957 年2月改称南头乡并分出东凤乡,1958 年8—10月改为南头公社后归并小榄公社称为南头耕作区,1954 年4月与东凤复合称南头公社,1961 年8月改为南头区,1967年复称南头公社,1974年1月分出东凤公社,1984年2月复称南头区,1986 年12月改称南头镇。

1、民国前

  据《香山县志》记载,1542年香山东北部形成冲积平原,东海十六沙(沙洲)浮出水面形成陆地,其中的坡头沙就是现在的南头,地属黄旗都。
  清光绪初年(1880年)改都为镇,黄旗都仍沿旧称。
  清宣统二年(1910年)改镇为区,南头地属黄旗都改为第九区。
2、民国时期
  民国19年(1930年)5月,第九区改为东海区,南头属东海区。
  民国20年(1931年)9月,中山县9个区恢复数字编列的名称,东海区改为第九区,南头属第九区坡头孖沙乡。
  民国35年(1946年9月),中山县撤销区建制,改设为67个乡镇,南头属文明乡之坡头孖沙。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时期
  1949年冬,建立新的区乡体制,南头属第九区文明乡(辖12个村)。
  1953年6月,南头属第七区,驻团结乡,辖乡12个。
  1955年8月,设置南头区,驻团结乡,辖乡12个,行政村39个。
  1957年2月,设置南头乡,驻团结村,辖行政村3个。
  1958,属小榄公社称南头耕作区,辖生产营3个。
  1961年8月中山县恢复区建制,南头区,驻团结,辖公社3,生产大队43,其中南头公社辖生产大队11个。
  1967年12月,南头公社,驻东凤圩,辖生产大队20个,生产队225个。
  1974年1月,南头公社析出东凤公社,驻南头圩,辖生产大队9个,生产队114个。
  1981年,南头公社,驻南头圩,自然村10个,辖圩1个,生产大队9个、生产队117个。
  1984年2月中山县改为中山市,南头复称南头区,驻南头圩,辖乡9个。
  1986年12月,南头称南头镇,驻南和东路,辖居委会1个,村委会9个。
  1990年12月,南头镇,驻南和东路,辖居委会1个,设管理区9个,辖村委会9个。
  1991年,南头镇,驻南和东路,辖居委会1个,设管理区10个,辖村委会10个(孖沙村划入南头镇)。
  2001 年11月,南头镇将原来的10个行政村调整合并为6个,汲水村与南头村合并为南城村,民安村与低沙村合并为民安村,孖沙村与穗西村合并为穗西村,华光村与将军村合并为将军村,保留北帝村和滘心村。

  2002 年 6 月 17 日,市政府批准南头镇穗西村的新沙仔(即新沙岛,面积为 1152亩)的土地及行政管理权属归属东凤镇。

  2009 年1月,南头穗西村先行通过中山市民政局的批复,由原来的穗西村民委员会改制为社区居民委员会;2010年1月,南城村、北帝村、民安村和滘心村得到了中山市民政局的批复,通过了“村改居”的申请;将军村在同年 6 月得到批复挂牌改制,至此,全镇6个村统一改制成社区居民委员会。

  2011年2月24日,南城社区居民委员会与南头社区居民委员会合并设立南头镇的新南城社区居民委员会(简称南城居委会)。

  2012年,南头镇辖南城、民安、将军、滘心、穗西、北帝6个社区居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