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我市法治宣传工作,为法治中山建设打下更坚实的基础,我局根据中央、省委相关文件精神起草了我市的《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
提出意见时间:2018年7月23日至8月23日;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8363921,传真电话:88363787,地址: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
附件: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