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行政复议统一形象标志”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9年6月17日止,我局共收到5人投稿,经初步筛选,已将该5人作品上报广东省司法厅统一汇总司法部进行评选。如有我市作品遴选上,我们将主动联系作者。非常感谢大家的积极关注与支持。
特此说明
中山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
2019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