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及其修正说明、修改对照表在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中山市司法局政务网(http://www.zs.gov.cn/sfj)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反馈意见期限:即日起至3月31日止;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88321007)、传真(88365326)、电邮(fazhike1203@163.com)、通信(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206室)。
附件:1.中山市城乡建设档案管理办法(修正草案送审稿)
2.修正说明
3.修改对照表
中山市司法局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