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改对照稿)》及修改说明在中山市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s.gov.cn)、中山市司法局官网(http://www.zs.gov.cn/sfj)向社会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反馈意见期限:即日起至4月12日止;
意见反馈方式:电话(0760-86793802)、电子邮箱(fazhike1203@163.com)、通信(中山市博爱五路68号中山市司法局206室)。
附件:1、《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改对照稿)》
2、修改说明
中山市司法局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