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市司法局于2021年3月12日将《中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修改对照稿)》及修改说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提出意见时间为2021年3月12日至2021年4月12日。征集意见期间,共收集到意见2条,主要就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有关部门职责方面的意见建议。我局根据法律法规及工作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对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予以采纳。
中山市司法局
2021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