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住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经本机关立案调查,作出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行政处罚决定书(粤中沙溪执罚字〔2021〕1228号),责令黄信助在2021年12月5日前自行拆除中山市沙溪镇新濠路88号华发生态庄园翠溪三径8号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黄信助逾期未履行拆除义务。为维护行政执法的严肃性,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予以公告,限黄信助在本公告公布之日起15日内自行拆除该中山市沙溪镇新濠路88号华发生态庄园翠溪三径8号的违法建筑物(或构筑物)和设施。如黄信助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本机关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对于强制拆除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干涉,否则将依法追究其相应的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中山市沙溪镇人民政府
2022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