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推进学校疫情防控和复学复课工作,根据《沙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第7号)》相关精神,结合我镇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决定,现将有关安排通告如下:
一、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于3月21日起正常返校返园(防范区除外)。
二、各教育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防范区除外)3月21日起有序恢复校外线下培训和托管服务。
三、防范区内的教育培训机构、校外托管机构复学复业时间另行通知。
各学校(幼儿园)要持续强化校园疫情防控管理,严格校园进出管控,加强师生疫情防控安全教育。广大师生要继续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增强个人防护意识,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勤洗手、常通风、不聚集。各教育培训机构和校外托管机构要切实增强疫情防控意识,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做好人员健康监测、健康宣传教育、环境卫生通风消毒、防护物资准备等各项防控措施。
沙溪镇校园疫情防控工作专班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