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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通告

信息来源:本网 发布日期:2022-04-11 分享: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4天内由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来(返)沙溪镇的人员,须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并第一时间向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居住酒店报备;抵达中山后前三天执行居家健康监测,且不到公共场所、不返岗返校;第1、3、5天各开展1次核酸检测;如出现发热等新冠十大症状,须做好个人防护,立即前往发热门诊就诊。

  二、各村(社区)迅速组织网格力量排查4月以来由发生本土疫情的地市来(返)沙溪镇的人员,若发现未持24小时核酸阴性证明来(返)沙溪镇或到中山后未第一时间进行核酸检测的,要立即向镇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并落实好核酸检测和居家健康监测措施。

  三、提倡全镇居民即日起非必要不出市,出市须提前向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非必要不来返,来返须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或工作单位报备并完成核酸检测,配合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四、各村(社区)、单位、企业、物业出租方等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疫情形势的严峻性、复杂性,要把疫情防控工作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按照“谁管理,谁负责;谁受益,谁负责”原则,落实主体责任,做好“外防输入、内防扩散”防控工作。任何单位、个人因防疫措施落实不到位,引发疫情传播扩散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严肃追究责任。


沙溪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