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和《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第五十八条相关规定,中山牙康达口腔门诊部因主动向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申请注销,经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批准同意,予以注销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特此公布。
机构名称:中山牙康达口腔门诊部
地址:中山市沙溪镇宝珠西路44号一层、二层A区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李杏林/万全
执业许可证登记号:MA4WFEKJ644200017D1522
诊疗科目:口腔科******
有效期限:2017年07月14日至2022年07月14日
中山市卫生健康局沙溪分局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