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超市、产业园建设指引的通知》(粤人社函〔2021〕94 号)以及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工作的通知》、《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服务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完善全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以下简称“示范站”)建设,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示范站平台作用,切实把“南粤家政”技能提升、就业创业、品牌创建、权益保障等行动落到实处,结合沙溪镇实际,决定在沙溪镇建设一个“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现需征集一家家政企业承办沙溪镇“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并负责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一、“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站要求
1.按照“主站+辅站”的模式铺开建设,一个主站配套建设不少于3个辅站。
2.按照中山市“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建设要求,积极开展沙溪镇示范站建设运营及“南粤家政”工程相关工作,完成站点各项年度绩效指标。
3.每个站点2022年度目标须达到服务不少于500人次,客户满意度达到80%以上;累计开展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展示交流、经验分享活动不少于10场次以上;促进辖区人员就近就业人数不少50人次等绩效目标。
上述要求如中山市有最新文件规定,以最新文件内容为准。
二、征集流程
(一)发布公告
由沙溪镇人社分局通过沙溪镇政府网发布公告,有意在沙溪镇申请建设“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的家政企业可按规定提交资料参与征集。
(二)报名方式与材料提交
1.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4日。
2.材料提交:申请单位将报名所需材料提交至沙溪镇人社分局103办公室。
3.所需资料(需核查原件,提交复印件):
(1)营业执照。
(2)法人身份证明。
(3)公司简介。
(4)“南粤家政”基层服务示范站筹建计划书。
(三)确定合作单位
沙溪镇人社分局将根据各参选单位提交的资料和实际考察情况,择优选择承办单位负责示范站的建设管理服务。
(四)公示
最终选用单位将在沙溪镇政府网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五)签订合作意向协议
公示无异议并经审批通过后,由沙溪镇人社分局与中选的单位就合作具体事宜进行协商,协商一致后签订合作意向协议书,开展项目合作。如双方经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合作意向,将终止合作,重新遴选合作单位。
联系方式:林先生,联系电话:0760-87393235。
中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沙溪分局
2022年6月29日